一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规。
二、坚持安全第一、服务第一、质量第一的宗旨,不断改进工作以满足师生对饮食的需求。
三、不克扣师生饭菜数量,保证饭菜质量,做到价质相符。
四、热情服务、文明用语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,严禁与师生发生争吵。
五、认真做好卫生工作
(一)工作人员讲究个人卫生,上岗时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,佩戴《健康证》,加工销售前要洗手消毒,销售饭菜时戴好口罩,使用专用工具,不用手直接接触食物,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、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,不得用非食品袋装食物。
(二)凡患有传染性疾病者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。
(三)从业人员出现咳嗽、腹泻、发热、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,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,待查明病因、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。
(四)食堂须设置带盖的垃圾桶或垃圾箱;设置废弃物容器并加盖,每天须清除;设有防蝇、防鼠、防蟑螂、防尘网罩,并经常清洗。
(五)经常保持排气罩和门、窗的清洁,使排气罩不滴油。
(六)工作间和饭厅经常保持清洁整齐,无生熟混放、混堆乱放;无卫生死角、窗无积灰、地无油渍,保持窗明洁净。
(七)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,做到每餐一小扫除,每周一大扫除,保持餐桌和售饭台及其他用具的洁净。
(八)餐(用)具做到“一洗”、“二刷”、“三消毒”、“四冲洗”、“五保洁”。
(九)落实卫生责任区,责任到人。指定专人检查。
(十)潲水桶必须保持干净并加盖密封。
(十一)个人卫生要求
1. 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,做到勤洗澡、勤理发、勤换工作服。
2. 穿戴清洁的工作服、工作帽,头发不外露,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。
3. 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前应洗手消毒,戴好口罩,销售时使用专用工具,严禁用手直接拿入口食品。
4. 便后洗手、消毒后方能继续从事食品加工。
5. 严禁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。
6. 不得留长指甲、涂指甲油、戴戒指、手链、手表等饰物加工售卖食品。
7. 工作前、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。
8. 严禁在食品加工销售场地内随地吐痰。
六、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
(一)食堂经理每月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和培训(学习培训有记录),使其达到“四懂四会”即:懂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、懂预防措施、懂扑救初期火灾方法、懂火场逃生的方法;会报警、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、会扑救初期火灾、会组织疏散群众。
(二)经理每周对本食堂、班组长每日对本班涉及到的用水、用电、用气、用火设备及附件(包括电源线、开关插座、气管、气阀等)的安全性和消防器材设施的状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和巡查,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,做好检查报告记录。
(三)食堂用火实行定点、定人,责任到人,坚持灶中有火人不离岗,人离气关火灭。
(四)食堂关门前有关人员要切断电源,关闭气阀,彻底熄灭余火后,方可离去。
(五)严禁在食堂售卖间、操作间、库房及杂物间吸烟,严禁乱扔烟头。
(六)用电器及配电线路出现故障,立即停止使用,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派专业电工维修,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使用;严禁自行打开用电器外壳;严禁用铜丝、铁丝替代保险丝。
(七)严禁电、气私拉乱接,增加用电、用气设备应先申请报告,由学校水电班专人进行处理。
七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,在确保社会效益的前提下追求适当经济效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