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楼、实训楼(以下统称教学楼)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场所,是重要的教育教学资源。为了优化配置资源,加强教学楼的使用与管理,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,制定如下规定。
第一章 教学楼管理
第一条 教务处负责教学楼资源及设施设备的统筹协调,是教学楼建设规划、使用、调配、设备配置审批的主管部门。
第二条 后勤处负责教学楼维护、水电管理、卫生保洁、设备(空调电扇桌椅)的日常维护等工作,确保房屋、水电及设备的安全使用。
第三条 资产处负责教学楼桌椅,空调、电扇、多媒体及其他设备的配置及维护,培训相关的工作人员,登记使用单位资产的使用情况,考核使用单位的资产损坏率。
第四条 保卫处负责教学楼的消防(含设备配置及设施维护)、治安、财物安全、交通疏导、环境整治等工作,运行和维护安防监控系统。
第五条 信息化建设处负责网络、教学资源平台的建设、管理及维护。
第六条 教务处、后勤处、资产处、保卫处、信息化处及其他职能部门有权对使用单位的管理、使用情况进行年度考评。
第二章 教学楼使用
第七条 遵循“谁使用,谁管理”的原则,使用单位对教学楼管理承担主体责任。同一教学楼有多个单位使用,由主要使用单位承担主要管理责任,其他单位承担相应楼层的管理责任。
使用单位应建立教学楼(实训室)责任人(责任班级)制度,明确具体的管理人员(班级)。
第八条 保障教育教学需要。使用单位应统筹协调教室、教师和课程资源,优化教室、实训室的使用,保障正常教育教学活动。
第九条 履行安全管理责任。使用单位完善领导安全值班制度,加强师生安全教育、制定安全管理制度、落实日常安全管理以及紧急情况的安全疏散等工作,维护教学楼的良好教学秩序。
第十条 合理使用设施设备。使用单位应建立管理制度,设专职好(或兼职)的设施设备管理人员,做好设备的安全保护措施,加强设备(网络)的密匙管理,教育和引导师生爱惜学校财物,合适使用设施设备,做到“人走关门关灯关设备”,保障学校财产安全。设施设备损坏或出现安全隐患,由使用单位向相关部门报修。
第十一条 加强文化建设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,形成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。
第十二条 保持环境卫生。培养学生劳动光荣、珍惜劳动成果的意识,组织师生开展公益劳动,遵守公共道德,保持教学楼内清洁整齐有序。
第十三条 维护教学秩序。尊重他人学习权利,保持教学楼内安静、有序。
第十四条 服务教师教学。配齐教学物资,创造条件为教师备课、教研、辅导和课间休息提供条件。
第十五条 统筹人员管理。使用单位具有对保卫、清洁、设备维修等人员管理、使用、考评、辞退的权利。
第十六条 使用单位有权对相关责任处室的工作进行考核。
第三章 其 他
第十七条 加强教学楼的借用审查。未经教务处审核同意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教学楼借给校外单位或个人使用。
第十八条 严禁在教学楼从事私人或商业活动;严禁在教学楼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;严禁在教学楼内堆积杂物和废品。
第十九条 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执行,由后勤处负责解释。
附件: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教学楼实训楼责任管理单位明细表
附件
楼 名 |
第一责任单位 |
第二责任单位 |
备注 |
第一教学楼 (博文楼) |
教务处(1、6楼) 政法学院(2、3) |
马克思主义学院(附一楼)机电学院(4楼) 艺术学院(5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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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教学楼 (格致楼) |
机电学院 (1、4、5、6楼) |
计算机学院(2、3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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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教学楼 (广艺楼)、旧演奏厅 |
艺术学院(全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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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教学楼 (丰美楼) |
学前学院 (1、3、4、5楼) |
文新学院(2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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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教学楼 (八音楼)、新音乐厅 |
艺术学院(全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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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教学楼 (宏识楼) |
外语学院 (2、3、4、5楼) |
体育学院(1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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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教学楼 (慧思楼) |
建筑学院(全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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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教学楼 (文渊楼) |
文新学院(全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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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教学楼 (集思楼) |
管理学院 (3、4、5楼) |
政法学院(1楼) 计算机学院(2楼)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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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教学楼 (海丰楼) |
工商学院 (2、3、4、5楼) |
护理学院(1楼) 文新学院(6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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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教学楼 (护理楼) |
护理学院(全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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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教学楼 (老图书馆) |
艺术学院(2、3、4、5楼) |
机电学院(1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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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教学楼 (慧园) |
护理学院(全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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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知楼 |
保卫处 |
计算机学院(2楼) 工商学院(3.4楼) 教师教育(5、6楼) 建筑设计学院\学前教育(7楼) 政法学院/护理学院(10楼) 护理学院(11楼) 艺术学院(13楼) 政法学院(模拟法庭) 图书馆(8、9楼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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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楼 |
保卫处、财务处 |
法学院(2、3楼) 计算机学院(4楼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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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声乐教室 |
艺术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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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学院办公楼 |
体育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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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-6号琴房 |
艺术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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雕塑园教室1、2 |
艺术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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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化实验室 |
护理学院 |
建筑设计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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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工学院实训中心 1、2、4号车间 |
机电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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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工学院实训中心3号车间(解剖) |
护理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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游泳池及更衣室 |
体育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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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术学院2号教室 (模拟法庭旁,舞蹈房) |
艺术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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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馆、民族体育馆、高尔夫球场 |
体育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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春雨楼 |
学生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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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庠园民族食堂 |
艺术学院 |
后勤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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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李苑 |
工商学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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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教学楼、实训楼调整的,由新的使用单位承担管理责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