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规范后勤处值班制度,有效提升服务保障质量和效率,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事件,满足师生高效便捷的服务需求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值班时间上午8:30-11:30,下午14:30-17:30。
二、严格遵守值班时间,不得迟到早退、撤离职守。
三、接受学校党政值班室的领导、监督和检查,协助并陪同学校或是上级机关检查后勤相关工作,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分管处领导和相关科室报告。
四、值班期间至少巡查一个园区,排查水、电、气供给保障情况和基础设施缺陷、损坏和安全隐患情况,做好记录并向相关科室报告,协助处理。
五、接收二级单位紧急报修立即到现场查看了解情况,根据轻重缓急,协调并组织维修人员(水电工、土木工)及时到场处理,并向分管处领导报告。
六、将当日值班情况填写在值班记录上,做到认真、详细,字迹清晰。
后勤处
2019年9月2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