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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维修科
日期:2026-03-02 16:00:07  发布人:后勤处  浏览量:3464

基建维修科工作职责

一、在基建后勤处领导下,全面负责学校基本建设、大型综合维修改造及日常维修项目的统筹和管理工作。

二、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国家相关法规标准,主持或协助编制校园建设总体规划,并负责组织专家审查及报请政府职能部门审批。

三、根据学校建设发展需要,负责编制和上报学校年度基本建设、大型维修改造及小型维修等项目投资计划,同时按规定向上级编报相关统计报表。

四、负责学校土地征用、拆迁、办证等相关工作。

五、负责基建工程、大型及小型维修改造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工作,具体包括:

(一)立项与报批:负责编制或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、设计任务书;牵头办理项目立项及各项前期报批报建手续(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施工许可证等)。

(二)设计与招标:组织项目的规划、方案、初步及施工图设计,跟进并优化设计,控制成本;组织工程项目设计、勘察、施工、监理等竞价招标或询价工作,起草并签订相关合同。

(三)施工与现场管理:组织项目施工,对工程建设的质量、安全、投资、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,协调各参建单位及职能部门关系。

(四)验收与结算:组织工程竣工验收、备案及资产移交;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送审工作;督促做好工程保修期内的回访与维护。

六、负责工程项目(含基建、维修)档案资料的收集、整理与归档,并按规定及时向学校档案部门移交完整、准确的工程档案。

七、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。
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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