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膳食商贸科
日期:2024-05-17 13:32:35  发布人:后勤处  浏览量:912

后勤处膳食商贸科工作职责

一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,树立“管理育人,服务育人”观念,以教学为中心,搞好膳食商贸服务工作。

二、严格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餐饮业管理办法》《重庆市食品卫生管理规定》及学校各项管理制度。负责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。

三、负责研究拟定学校食堂资产配置标准,审核后报资产处申请配置。配合资产处做好每一年学校食堂固定资产的清查、登记和统计。

四、坚持“服务第一,质量第一,安全第一”的膳食服务宗旨,监督检查学校食堂清洁卫生、饭菜质量、服务质量,满足师生需求,防止食物中毒。

五、负责自办食堂的经营管理工作。

六、负责大宗食品的招标采购工作。加强学校食堂采购管理,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的采购、验收和保管制度,从正规商家进货,把好原材料进货关,保证进货质量。

七、负责仪器设备的维护、保养等管理工作;加强从业人员业务知识培训,杜绝各种事故发生。

八、监督指导食堂加强成本管理,指导食堂建立台账制度。

九、负责超市、商业门面的招商、签订合同及日常管理。监管督促超市、商业门面业主遵守法律、法规及学院管理制度,诚信经商,安全卫生经营。

十、负责对开水房的日常运行和安全卫生的管理。

十一、负责管理桶装水供应。根据国家对桶装水质量标准对学校桶装水质量进行监控,严禁劣质桶装水进入学院。

十二、负责宾馆住宿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。

      十三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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